普济方 - 第 3385 页/共 3614 页
正月。一日、六日、九日、十日、十一日、十二日,十四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
二月。四日、七日、八日、九日、十日、十二日、十四日、十九日、二十二日、二十七日。
三月。一日、六日、七日、八日、十日、十七日、二十日、二十五日。
四月。三日、四日、五日、六日、八日、十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八日。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十二日、十三日、十五日、十六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六月。一日、三日、十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
七月。一日、十一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八月。五日、八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五九月。三日、六日、十一日、十六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
十月。一日、四日、九日、十四日、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二日、二十九日。
十一月。一日、六日、十一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十九日、二十六日、二十九日。
十二月。四日、九日、十二日、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十七日、二十四日、二十七日。
若春合甲寅、乙卯。夏合丙午、丁巳。秋合庚申、辛酉。冬合壬子、癸亥。与上件月宿日合者尤佳。
胎前避忌
(出产后救急方)初受胎后。凡妨胎药物。并不宜服。或房劳不戒。能令胎孕不成。
妊娠六七个月后。醉饱过度。房事不节。产母多有腰疼腹痛之疾。甚则伤胎。不宜登高举重。或至跌扑挫闪损胎。
古人入月则异寝。此时逻于色欲。则生子头戴秽恶而出。俗谓戴白生。其子必患胎。
妊娠食忌法
(出便产须知)食鸡子鲜干鲤鱼。令子多疮。食豆酱合藿。令堕胎。食兔肉。令子缺唇。食犬肉。令子无声。食酒。多食雀肉。令子无耻。食椹子及鸭子。令子倒悬。食驴马肉令延月。食鱼鳖子。伤儿。食山羊肉。令子多病。食骡肉。令难产。食鸡肉及糯米。令子腹中多虫。食水浆。
令令子胎热。多食水冷、淘葵、。生冷菜果。令子患胎寒。大小便向非常之地。令半产杀儿。此大忌之。
食忌起居
羊肝多食。生子多厄难。蛙子喑哑。食螃鳖横生。子姜多食。子生疮多指。干姜、蒜、鸡。毒胎无益。粘腻难化伤胎。无鳞鱼不可食。食鳅鱼过多。致有难产。菰子名菌。有大毒。
有食菌多。诞子风而夭。勿乱服汤药。酒勿过饮。卧产尤忌。勿乱妄针灸。勿向非常地便。
旋半产杀人。勿举重登高涉险。勿有大惊。子必颠疾。宜自释。勿多睡。须时行步。体虚肾气不足。子必解颅脑破不合。宜温、补。脾胃不合荣卫虚怯。子必羸瘦。自家及邻家兴犯其胎气。令儿破形损命。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必青黯。击搏者。
相拘挛。上此等验如反掌。切宜避之。
胎前药忌
(出胎产救急方)雄黄雌黄与硫黄代赭砒巴豆霜水银铅粉生金屑硝分三品牙朴芒虎掌鬼臼鬼箭羽牵牛牛膝川白姜天雄附子川草乌南星半夏及藜芦红花芫花并大戟踯躅野葛与茹白薇杜蘅牡丹辈槐子皂角兼溲疏桃仁三棱干筒漆草通草瞿麦俱根茅根苏方木牛黄皮生鼠徒青斑蝥并地胆虻虫水蛭及蝼蛄僵蚕蚕布蟹爪甲蜈蚣蜥蜴衣白鱼驴马兔肉鸡鸭子菜中莫食大小葫麝香肉桂蛇蝉蜕催生以前切忌诸
卷三百三十七 妊娠诸疾门
养胎胎教
(附论)夫至精才化。一气方凝。始受胞胎。渐成形质。子在腹中。随母听闻。自妊娠之后。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悦。常处净室。多听美言。令人读诵诗书。陈礼说乐。耳不闻非言。目不视恶事。如此则生男女福寿敦浓。忠孝贤明。不然。则男女既生则多鄙贱不寿而愚。此所谓因外象而内感也。昔太姒妊文王。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口不谈恶言。世传胎教之道。
是谓此也。前论亦略叙之矣。然则妇人有终身无子者何也。按巢氏病源云。妇人无子者。盖有三焉。一者坟墓不嗣。二者夫妇年命相克。三者夫疹妇病。皆令无子。若夫疹妇病。可以服药而后能有子。余皆不可致也。今观是说。亦未尽善。有人以妇人无子问西京常器之者。
乃曰。女人自少多病。服燥药无节。使天癸耗动且早。故终身无子。又有问襄阳宋大亨者。
亦然。然则妇人妊娠有两胎者何也。余按古今方书并无论及。此者惟巢氏论云。阳施阴化。
精气有余。故生二胎。且谓成一胎之理其精有几耶。今观妇人有两胎者。其精神气宇。略无小异。至于数有两胎或间成两胎者。有俱男俱女者。有一男一女者。道藏经云。有求子法。
云妇人月信初止后一日、三日、五日。值男女旺相日。阳日阳时交合。有子多男。若男女禀受皆壮。则多子。一有怯弱则少子。以此推之。理可概见焉。又妇人妊娠男女之别何也。按颅囟经云。阳盛发阴。当孕成男。六腑诸经皆举其阳。阴盛发阳。当孕成女。六腑诸经皆举其阴。巢氏病源云。三阳所会则生男。三阴所会则生女。葛洪肘后方云。男从父气。女从母气。圣济经云。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相为流薄于一体。因气而左动。则属阳。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则属阴。阴资之而成女。易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女之别也。凡妊娠有疾。投以汤药有伤胎破血者之忌何也。内经云。妇人重身。毒之奈何。岐伯答曰。有故无殒衰其大半而已也。盖妊娠有疾。不可不投药也。必在医者审度疾势轻重。量度药性高下。处以中庸。不必多品。视其疾势已衰。药宜便止。则病去母安。子亦无损。复何惧于攻治哉。
凡妇人妊娠十月。其说见于古书有不同者多矣。按巢氏病源论。妇人妊娠一月。名始胚。
足未有定仪。见物而变。欲子端正庄严。可常令见贵人。不可见状貌丑恶人也。欲生男。宜操弓矢。乘牡马。欲生女。宜着珥。施环佩。欲子美好。玩白璧。观孔雀。欲子贤能。
诗书。务和雅。手心主养之。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
足少阴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神皆备。此其大略也。又五脏论有称耆婆者论。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发生。七月游其魂儿能动左手。八月游其魄儿能动右手。九月三转身。十月受气足。更有称张仲景者亦然。又颅囟经云。一月为胎胞。精血凝也。二月为胎。形成胚也。三月阳神为三魂。四月阴灵为七魄。
五月五行分五脏也。六月六律定六腑也。七月精开窍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灵也。
九月宫室罗布。以定生人也。十月受气足。万象成也。今推究数说之理。如五脏论者。类皆浅陋不经。往往妄托其名。至于三藏佛书。且语涉怪诞。漫不可考。今按颅囟经三卷云。中古巫方所撰。隋人巢氏亦尝序之。今巢氏论妇人妊娠。乃不见言之。圣济经源化篇亦独取颅囟经。更不言巢氏论者何哉。婴童宝鉴集云。小儿方论。起自巫方。黄帝云。吾不能察幼小。
赖国有巫方能知小儿之寿夭耳。及观巢氏论小儿候亦云。中古有巫方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寿夭世所相传者。有少小方焉。巢氏论小儿则取于颅囟经。则是未尽其理。故不言之。若圣济经者。但取其文句不若巢氏之论。其间有胎教之法。为可取。所以巢氏论妊娠至三月始胎之时。欲令见贵人庄严。若操弓矢、施环佩、观孔雀、读诗书之类。岂非胎教之理乎。尝试推巢氏所论妊娠脉养之理。若足厥阴肝脉也。足少阳胆脉也。为一脏腑之经。余皆如此。且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也。所以一月、二月。手心主心胞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属火而夏旺。所以胎养在三月四月也。属手少阴心、手太阳小肠者。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尊也。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属土而旺长夏。所以胎养而五月、六月。手太阴肺脉也。手阳明大肠脉也。属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阴肾脉也。属水而旺冬。所以养胎在九月。又况母之肾脏。系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至十月儿于母腹之中。受足诸脏气脉所养。然后待时而生。此论奥微而有至理。余书所论。皆不能及也。
观此则知巢氏之论。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过于巢氏之论矣。余因述其说。
又曰。王氏脉经云。产育人伦。莫不爱重。今世希见论者。且谓夫妇配合。阴阳奇偶。
干道成男。坤道成女。天元一气。既已妊娠。自可将护胎息。无犯禁忌。生子必贤明寿考。
今人嗜欲为乐。轻弃性命。反又房劳。如鸟兽御之亦有时。盖房劳。络脉满而经脉虚。运动之间。胎气亦随经络所损。难产、伤胎、堕子。皆从此得。然间有一降生。悖恶寿夭。则患胎惊。变生诸病难救疗。岂不痛哉。
又曰。妊娠脏腑筋脉濡滞。关节壅塞。切忌昼寝。不可等闲服药针灸。思虑、悲忧、惊恐。胎孕须要频频行步。宽缓日行三千步。用温水濯足。澡浴不可盆。防水气冲胎。可保无危。八九个月食葵菜。临产日饮粥饭。或烂煮雌鸡取汁。煮温饱食。则气顺下。必易分娩。
自然无病。饥渴气乏。大冷太热物损。
又云。孙真人大率妊娠唯在抑阴助阳。素问阴搏阳别。谓之有子。盖关前为阳。关后为阴。尺中之脉。按之搏手而不绝也。妊子也。妇人平居。阳气微盛无害。及其妊子。则方闭经隧养胎气。若阳盛搏之。则经血旺行。胎乃不固。素问阴虚阳搏。谓之崩。其抑阳助阴之方甚多。然胎前药唯恶群队。若阴阳交杂。别生他病。唯是内补丸佐之。使阳不至强。阴不至弱。阴阳调匀。有益胎嗣。此前人未尝论及。二味。熟干地黄四两酒浸。当归二两酒浸。
将息以全人命。更得明医喻于人。幸莫大焉。
气质生成章云。具天地之性。集万物之灵。阴阳平均。气质完备。咸其自尔。然而奇偶异数。有衍有耗。刚柔异用。或强或羸。血营气卫。不能逃于消息盈虚之理。则禀质之初。
讵可一概论耶。是以附赘垂疣。骈拇枝指。侏儒跛蹩。形气所赋有如此者。疮疡痈肿。聋盲喑哑。瘦瘠疲瘵。气形之病有如此者。然则胚胎造化之始。精遗气变之后。保卫辅翼。固有道矣。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