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 - 第 2610 页/共 3614 页
(出本草方)以生白粳米一斛五斗。更舂治淅取一斛二斗。南烛木叶五斤。燥者用三斤亦可。杂茎皮益佳新叶。至八软枝茎皮。
九斗淹二斗渍米正作绿此石。当令每一曝辄
服术法
(出本草方)以二月三月。八九诸月。采干亦可食用。或合白茯苓。或合石菖蒲。并捣末。旦日水调服。
服玉法
(出本草方)玉玄真饵之。其命无极。令人举身轻飞。不但地仙而已。然其道迟成。服一二百斤乃可知也可烧
服五云石法
(出本草方)或以桂葱水玉化之为水。或以露于铁器中。以元水熬之为水。或以硝石。合于筒中埋之为水年。
相见生也
抱朴子饵雄黄法
(出本草方)用雄黄蒸煮。或以酒服。或以硝石化为水乃凝之。或以猪胴里蒸之于赤土下。或以松脂和之齿生无此
卷二百六十四 服饵门
神仙去三尸九虫(附论)
阳书曰。人之腹中。尽有三尸。为人大害。三尸者。托阴气以成灵。感私欲而致用。
邪人云内平妙灵之亦圣。荡则成愚。是故圣人修之以真。行之以勤。若能克己励志。不出三年。其道成矣。心生光明之。
所求随意。而应知来藏往音六律。消息加减。剖析此矣。
则升天与人疼脱落或为恶禁。苦勤于若觉体重疲倦。宜可少眠。须令数觉。此三尸虫即不得上告天地。太上科律云。六月八日。
及庚申日夜。北帝开诸罪门。听群鬼物下询诉讼。其人罪满五千则当死。一守庚申。三尸振伏。七守庚申。永绝。乃得精神安宅。骸室常存。五神恬静。不复搔扰迷乱。每夜欲卧时。
扣齿三七通。左手抚心。呼三尸名三遍。则不复为害。又常以寅日去手爪甲。午日去足爪甲。年中七月十六日。去手足爪甲。烧之作灰。和水服之。三尸九虫永自消灭。又江南芒草香。三尸所恶之草。煎作汤沐浴。三尸自去矣。又以三月四日。取桃叶五升。熟捣。脱衣避风。密室中坐其上。令气入腹中。从旦至暮。尸虫悉出。但疾中疗难者。莫过于癞。次是痨瘵。一染后。子孙相传。时呼传尸。欲断此疾。须禁绝三尸九虫。邪气伏尽。即入诸药。世人得此疾。自言宿业。甘心受毙。岂不惑哉。是故上士修德以伏之。中士守庚申以制之。下士饵药以除之。
方
贯众方神仙去九虫方。一曰蛔虫。状如KT。长四寸。令人腹鸣。二曰长虫。
亦名虫。长一尺。令人心痛。三曰白虫。长一寸。生子孙转大。或长至四五尺。亦能
杀人。四曰肉虫。
状如烂李。令人烦满。五曰肺虫。状如蚕。令人咳嗽。六曰胃虫。如虾蟆。令人
呕吐。不喜。七曰鬲虫。如瓜瓣。令人多睡。八曰赤虫。如生肉。令人腹鸣。九曰蛲虫
。至微细。状如菜子。群虫之上也。令人痨剧。多则为人癞病。亦为人痈疽疮疥癣蚤
风等。宜服。
(出圣贯众(一两三分去伏虫)白芦(三两去虫)蜀漆(三分主白虫)芜荑(一两一分去肉虫)(二两一分主粉浆药须先斋戒。即尸虫奔散。神灵来辅矣。
又方
(出圣济总录)青木香(一分)白槟榔(一枚锉)桂(去粗皮一分)上粗捣筛。每服三钱匕。水一盏。
煎至
真人去三尸方
(出圣济总录)狗脊(去毛七两)干漆(三两)芜荑(三两)上同熬。捣罗为末。炼蜜和丸。如梧桐子大。
之三声。咒曰。汝是地鬼。我是天仙。急急如律令。回归易道。慎勿反顾。太上科仪以甲子日洒面台君神神毕言上回入室寝。当自有梦应。见人啼泣谢去。或不啼泣但谢而去者。皆是验也。若无验应。即后甲子再拜为之。应乃止。夫觉与阳合。寐与阴并。觉多即魂强。寐多则魄壮。魂强为生之途。魄壮为死之路。常须拘制之。上魂名爽灵字浮游。中魂名胎光字合明。下魂名幽精字党形。魂欲上天。魄欲入泉。魂魄还观。其道自然。生随魂。死随魄。魂好外沈。但虚心任气。五神无役。自然神真契道矣。太微灵书曰。每月初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夕。三魂离其身。当须摄之。法、去枕仰眠。交足左压右。交手心上。瞑目闭气三息。存心中赤气。和鸡从心内出上咽中。相次觉体小热。则呼三魂名。叩齿微呼。爽灵延年。贻光益禄。幽精绝死。三呼讫。即微呼。叩齿三通曰。
太微元宫。中黄始清。内炼三魂。三神交宁。神宝玉室。与我俱生。不得妄动。监者天灵。
每月。晦朔弦望。七魄不守。尤须作意制之。叩齿七通。一呼之。女即十四通呼之
。尸荀伏矢雀阴。天贼飞毒除秽魄师。呼讫咒曰。太上高尊。上皇至真。万神安颠。七
魂佩身。不得越错。与恶为群。长居室后。俱化成仙。永守身形。保我得真。游行上宫
。同为黄宾。
夏禹去三尸方
(出圣济总录)木香柏子香松香香子(各一两)上用木臼杵为末。蜜丸。瓷器收。净室存神安住之
安神妙香丸
(出圣济总录)
慎固肠胃。不生饥渴。守炼五脏。消灭九虫。绵
永胎息。
丹砂(半两研如粉)松脂(三两炼十次取一两半)鹤虱人参白茯苓(去黑皮)狗脊(去三度研如粉各一之如细研丸。
枣肉一盏时煮
金简煎
(出圣济总录)
辟谷固气。却灭三尸。消荡九虫。安和五脏。镇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