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经疏注 - 第 105 页/共 171 页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愿住未来一切劫(至)成无上菩提普贤行法。
  亦即是前胜进之行。所谓勤供养佛。乐住生死等。文旨相同。恐繁不会。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勤修此法疾得满足普贤行愿。
  △三别明悲心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十种观众生而起大悲。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观察众生无依无怙而起大悲。
  上一为总。谓外无善友可依。内无自德可怙故。余九是别。
  观察众生性不调顺(至)欲缚所缚而起大悲。
  上五欲求众生。但纵目前贪欲之情。
  观察众生没生死海而起大悲。
  此一有求众生。故没生死海。
  观察众生长婴疾苦(至)失诸佛法而起大悲。
  后三邪梵行求众生。无明邪见之所病故。但欲邪法故。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菩萨恒以此心观察众生。
  △四发心因缘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发菩提心因缘。
  别明智心。观境推理。发心别故。此与前自分行中发心因缘。亦互影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为教化调伏一切众生故发菩提心。
  前五以萨埵为缘。上一为总。下四是别。
  为除灭一切众生苦聚故发菩提心。
  令灭妄苦。
  为与一切众生具足安乐故发菩提心。
  得真灭。
  为断一切众生愚痴故发菩提心。
  断痴集。
  为与一切众生佛智故发菩提心。
  证真道。即推无作四谛之理。发菩提心。后五以菩提为缘。
  为恭敬供养一切诸佛故(至)令佛欢喜故发菩提心。
  此二福智因。
  为见一切佛色身相好故(至)力无所畏故发菩提心。
  此三希福智果。然上二段。文含二意。一成上发心住中行。二成下治地住中行。谓十种大悲。即广彼自分中十心之一菩提因缘。前五即彼自分中初之五心。一利益。二大悲。三安乐。四怜愍。五安住。后之五句。彼此互阙。
  △四结数。
  是为十。
  △二有二门。正明治地住中行。初近善知识四。初总标。
  佛子若菩萨发无上菩提心(至)应起十种心。
  此门即胜进中近善知识。文中标内。兼是显意。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起给侍心欢喜心无违心随顺心无异求心。
  无异求者。不求名闻利养及过失故。
  一向心。
  前六事友。后四同修。
  同善根心同愿心如来心同圆满行心。
  △四结数。
  是为十。
  △二近友之果四。初总标。
  佛子若菩萨摩诃萨起如是心则得十种清净。
  即胜进近友之果。故标中云。起如是心。则得此十。即是前文了达於义。如法修行。远离愚迷。安住不动。梵云波利戍提。翻有二义。一徧清净。即此十种。二极清净。即下第六十四段。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深心清净(至)了达一切诸语言故。
  前六三业净。上三体净。
  辩才清净善说无边(至)具足菩萨自在力故。
  此三用净。
  眷属清净成就过去(至)除灭一切诸业障故。
  此二主伴果报净。
  大愿清净与诸菩萨(至)以普贤乘而出离故。
  后二愿行净。
  △四结数。
  是为十。
  △三有二门。明修行住中之行。初自分波罗蜜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波罗蜜。
  此门即自分行。彼开一慧为十观察。今总显修。十度。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施波罗蜜悉舍一切诸所有故。
  十度皆以总相而释。一一多含。故云一切皆舍等。
  戒波罗蜜净佛戒故(至)智波罗蜜入佛力故。
  智即方便。进趣佛力权智。立以智名。
  愿波罗蜜满足普贤(至)示现一切自在用故。
  神通即力度。晋经名神力。
  法波罗蜜普入一切诸佛法故。
  法即是智。此从所知。立以法名。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无上大智波罗蜜。
  △二胜进智随觉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智随觉。
  由前行成。无倒了达随事随理。善觉知故。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